呼和浩特新城区年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
根据《新城区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人。岗位详情见《新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岗位表》;
5、报考者所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6、年龄及户籍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市纪委派驻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纪检组:5183
市纪委派驻呼和浩特市人社局纪检组: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年度市本级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岗位安置计划表
2、年度市本级大学生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岗位安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