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和待遇引进40名(均为事业编制科员)。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能超过32周岁。5.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重点高校(原“”“”院校)本科起点,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的全日制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家统招全日制重点高校(原“”“”院校)本科起点,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名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备注: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如部分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学历、学位证明。6.专业不限。7.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3)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引进程序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年8月15日24:00。应聘人员可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