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拟表彰名单公示,巴彦淖尔市一人入选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62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个先进集体和名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11月6日8时起至11月10日17时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

受理邮箱:majun

mohrss.gov.cn

附件:1.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docx

2.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x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3日

内蒙古部分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

魏银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安慧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曹曙光内蒙古科尔沁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赵桂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倪志军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

云斌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编九级职员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徐文英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

来源:综合自人社部网站

编辑:陈龙校对: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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