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回升和夏季高温天气的临近,臭氧污染又悄然抬头,预计我市夏季首要污染物将以臭氧为主。形成臭氧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挥发性有机物VOC,为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按照市环保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中关于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在夏季高温期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部署,市环境监察支队将于年6月开始,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强化组织。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支队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由支队监察二大队专门负责专项活动的开展。
摸清底数。为确保VOCs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支队将在各旗县区环保部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稽查,要求各地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排放源清单,督促管辖的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确保VOCs治理工程年底前开工率%。
突出重点。为取得预期成效,支队将对我市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焦化等涉及VOCs的行业企业进行专项稽查,对我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确保VOCs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支队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将督促各旗县区环保部门进行查处,未进行查处的,支队将依法直接进行调查取证,提请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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