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年聘用制书记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二)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的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将部分盟市地区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年10月14日-10月20日
三、受理方式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
1.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
2.包头市检察机关:-
3.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
4.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
5.铁路检察机关:-
6.保安沼地区院:-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名单2.包头市检察机关名单3.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名单4.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名单5.铁路检察机关名单6.保安沼地区院名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年10月13日关于对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五原县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1+N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五原县确定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一、拟聘用人员名单二、公示时间年10月11日-年10月17日三、受理方式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可供调查核实的证明人、证明材料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监督举报-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11日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
编辑:陈龙校对:贺诗宇
审核:田昌
监审:张呈宇
终审:常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