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石拐土右发布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十)

东河区疾控中心于年2月19日接到呼和浩特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区程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包某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已对程某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程某详细行程轨迹如下:

2月7日-2月11日(该段时间每日行程轨迹相同)

06:05驾车离开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到包头东火车站;

06:35乘动车D(座位号不详)离包;

07:40到达呼和浩特火车站;

07:45步行到达呼和浩特市呼铁局体育训练中心职工餐厅就餐;

07:55离开职工餐厅;

08:00到达呼和浩特市呼铁局办公楼上班;

12:00离开办公楼,步行去职工餐厅就餐;

12:30离开职工餐厅;

12:40到达办公楼休息;

15:50步行到呼和浩特火车站(全程佩戴口罩);

16:10乘动车D(座位号不详)返包;

17:10到达包头东火车站;

17:30驾车回家后,再无外出。

2月12日

12:10从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出发,驾车到东河区复正饭店就餐;

13:40就餐后驾车回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再无外出。

2月13日

全天在家,无外出。

2月14日-2月16日(该段时间每日行程轨迹相同)

06:05驾车离开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到包头东火车站;

06:35乘动车D(座位号不详)离包;

07:40到达呼和浩特市火车站;

07:45步行到呼和浩特市呼铁局体育训练中心职工餐厅就餐;

07:55就餐后离开,步行到呼和浩特市呼铁局办公楼办公;

12:00离开办公楼,步行到职工餐厅就餐;

12:30就餐后离开职工餐厅,到办公楼休息;

17:50步行到呼和浩特市火车站;

18:00乘动车D(座位号不详)返包;

19:00到达包头东火车站;

19:20驾车回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后,再无外出。

2月17日

14:30从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出发,驾车到东河区维多利摩尔城二楼西西弗矢量咖啡店就餐;

15:30离开东河区维多利摩尔城;

15:50驾车回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后,再无外出。

2月18日

14:30从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出发,驾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16:50采样完成;

17:10驾车回家(东河区站北路一号街坊),再无外出。

2月19日-21日

全天在家中,无外出。

2月21日

21:00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请上述时间与程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24日

石拐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五)

(第12号)

年2月24日,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知。我区苏某某、安德某某某某(母女)2人和周某某、郭某某(夫妻)2人为我市15号确诊病例常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关于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我区已对苏某某、安德某某某某、周某某、郭某某进行集中隔离,于2月22日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苏某某、周某某、郭某某3人均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安德某某某某接种1剂新冠疫苗。现将4人近期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

苏某某详细轨迹如下:

2月17日,17:30自驾车带其女儿至福海云天,19:30自驾车带其女儿返回石拐新区尚若小区家中。

2月18日,10:00自驾车至昆区白云路东方花园底店美容店,店内员工任某某、张某某,17:00自驾车返回石拐家中,之后再无外出。

2月19日,18:30与婆婆、女儿下楼遛狗,18:35左右,步行至尚若超市购物,之后步行回家再无外出。

2月20日,14:00下楼遛狗,14:06步行至尚若超市购物。14:30左右步行回家,之后再无外出。

2月21日,10:40自驾车带女儿至石新加油站,开车至石拐新区颐康小区,上楼接安某某、吴某某、安某,11:50,开车至颐康小区西门里菜店(全程佩戴口罩),11:55开车至商业中心化妆品店,之后去商业中心美味蛋糕房(全程佩戴口罩),随后开车回家,18:20与安某、女儿下楼遛狗,18:30步行至尚若超市(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步行回家再无外出。

2月22日,11:30与丈夫及女儿下楼做核酸检测,12:00与女儿在尚若小区内遛狗(全程佩戴口罩),13:00步行回家中。18:00与丈夫下楼遛狗(全程佩戴口罩),18:30,步行回家,之后再无外出。

年2月23日—24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安德某某某某详细轨迹同上

周某某详细轨迹如下:

2月17日,7:00从东河吾悦和府与妻子郭医院就诊,12:00医院开车去青山青东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牛浦清川烤肉饭店就餐,13:00与妻子开车前往青山区福海云天,15:00与妻子开车返回东河吾悦和府家中,18:00与妻子开车前往东河区通顺街麻辣香锅就餐,20:00返回石拐区亚新钢厂宿舍,全程佩戴口罩,之后再无外出。

2月18日,08:00从亚新钢厂宿舍步行去亚新钢厂办公楼供应部上班,11:30下班步行到亚新钢厂餐厅,之后返回宿舍,13:30步行到办公楼供应部上班,17:30下班步行到餐厅打饭后返回宿舍,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无外出。

2月19日至21日,活动轨迹与2月18日相同。

2月22日,08:00从亚新钢厂宿舍步行去亚新钢厂办公楼供应部上班,11:30下班步行到亚新钢厂餐厅打饭,之后返回宿舍,13:30步行到办公楼供应部上班,17:00在石拐区在亚新隆顺做核酸检测,17:30下班步行到餐厅打饭后返回宿舍,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无外出。

2月23日至24日,一直在亚新钢厂宿舍,未外出。

郭某某详细轨迹如下:

2月17日,活动轨迹与周某某相同。

2月18日,08:00独自步前往亚新隆顺推进办上班,全程戴口罩,11:30下班独自步行回到宿舍,13:30独自步行去上班,17:30下班独自直接回宿舍,一直未外出。

2月19日至20日,活动轨迹与2月18日相同。

2月21日,上午8:00独自步行前往亚新隆顺推进办上班,全程戴口罩,11:30下班独自步行回到宿舍,13:30去上班,17:30下班步行前往去亚新隆顺商业街,17:40在商业街二楼左手边一家麻辣烫吃饭,18:00吃完饭步行返回宿舍,一直未外出。

2月22日,08:00独自步行去亚新隆顺推进办上班,全程戴口罩,10:30至11:15在石拐区亚新隆顺做核酸检测,11:30下班独自步行回到宿舍吃饭,13:30去上班,17:30下班直步行回到宿舍,一直未外出。

2月23日至24,一直在亚新隆顺宿舍,全天没有外出。

请上述时间与苏某某等四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石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25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22号)

年2月25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青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刘某为新冠确诊病例时某某、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17日—18日在包头市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有过同空间接触)。目前,刘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针剂,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刘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17日

22:00同其哥哥刘某自驾车去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

2月18日

10:10步行去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隔壁买焙子(店名不详);

10:20同其哥哥在车里停留1个小时;

11:30同其哥哥自驾车入住锦江都城酒店火车站店(房间号记不详);

17:30离开酒店;

20:00自驾车返回萨拉齐公园九号小区,一直未外出。

2月19日

早上在公园九号小区内跑步一小时,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20日

早上在公园九号小区内跑步一小时,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21日

早上在公园九号小区内跑步一小时,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22日

早上在公园九号小区内跑步一小时,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23日

早上在公园九号小区内跑步一小时。

12:00到公园九号六号楼下采样点采集核酸(全员核酸);

12:15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请与刘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

年2月25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23号)

年2月25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青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李某为新冠确诊病例时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18日在包头市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有过同空间接触)。目前,李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针剂,三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李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18日

01:00与爱人王某某自驾车前往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

08:00离开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

09:30二人自驾车前往青山区交警大队(期间在车内停留,偶尔下车同工作人员简单交流,全程佩戴口罩);

13:00二人自驾车前往滨河新区万水泉停车场取车,之后将车停放到九原区麻池镇沃土壕村口往南1公里处路边停车位;

16:00二人自驾车回到青山区当铺村出租房,一直未外出。

2月19日

14:00从出租房自驾车到九原区麻池镇沃土壕村口往南1公里处路边停车位取车,二人分别自驾车从南绕城返回土右旗沟门镇板申气家中,一直无外出。

2月20日—2月22日

一直居家未外出;

2月23日

09:30到村委会采集核酸(全员核酸检测);

12:30返回家中;

14:30二人自驾车前往海子派出所一楼办案区第一个办公室办理业务;

18:00返回土右旗沟门镇板申气村,一直居家未外出。

2月24日

10:00二人自驾车前往沟门派出所一楼办案区办理业务;

12:00二人自驾车返回板申气村,一直未外出。

2月25日

一直未外出。

请与李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

年2月25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24号)

年2月25日,接包头市疾控中心转青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王某某为新冠确诊病例时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18日在包头市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有过同空间接触)。目前,王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针剂,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王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18日

01:00与爱人李某自驾车前往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

08:00离开青山区福海云天洗浴中心;

09:30二人自驾车前往青山区交警大队(期间在车内停留,偶尔下车同工作人员简单交流,全程佩戴口罩);

13:00二人自驾车前往滨河新区万水泉停车场取车,之后将车停放到九原区麻池镇沃土壕村口往南1公里处路边停车位;

16:00二人自驾车回到青山区当铺村出租房,一直未外出。

2月19日

14:00从出租房自驾车到九原区麻池镇沃土壕村口往南1公里处路边停车位取车,二人分别自驾车从南绕城返回土右旗沟门镇板申气家中,一直无外出。

2月20日—2月22日

一直居家未外出;

2月23日

09:30到村委会采集核酸(全员核酸检测);

12:30返回家中;

14:30二人自驾车前往海子派出所一楼办案区第一个办公室办理业务;

18:00返回土右旗沟门镇板申气村,一直居家未外出。

2月24日

10:00二人自驾车前往沟门派出所一楼办案区办理业务;

12:00二人自驾车返回板申气村,一直未外出。

2月25日

一直未外出。

请与王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

年2月25日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25号)

年2月25日,接焦某某报告,其本人于年2月14日去包头市昆区阿嘴烧烤就餐(与确诊病例有过同空间接触)。目前,焦某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针剂,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焦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14日

22:00独自一人自驾车到昆区阿嘴烧烤就餐;

24:00返回壹号公馆汉庭酒店(),之后未外出。

2月15日

12:00自驾车到友谊大街附近中石化东片区供热加油站加油,之后到包头市青山区高尔夫小区球场北侧小二楼居住,未外出;

18:00自驾车回到土右萨拉齐镇敕勒川国际大酒店停车后,自驾车回到萨拉齐镇惠民小区平房16栋家中。

2月16日

07:00自驾车到土右萨拉齐镇敕勒川国际大酒店取车(未接触其他人);

09:00在包头青山区高尔夫球场附近眼镜肉饼店吃早点,之后返回青山区高尔夫小区球场北侧小二楼,未外出。

2月17日

上午在包头市青山区高尔夫小区球场北侧小二楼居住,未外出;

16:00自驾车到萨拉齐汇鑫苑小区换车后回到惠民小区家中。

2月18日

14:30自驾车到土右旗疾控中心做核酸;

15:00自驾车回到家中未外出。

2月19日

14:30自驾车到包头二里半机场,乘坐GS飞机(座位号23A)于当晚19时到达西安,乘坐出租车(一卡通支付)入住西安维也纳酒店(凤城十二路),之后在酒店附近就餐(餐馆名不详)。之后返回酒店未外出。

2月20日

09:00打车去西安市霸桥区中秦驿卖车行买车;

13:00在西安大雁塔附近维也纳酒店居住,期间在酒店周围小饭店吃就餐(店名不详)具体不记得,之后回到酒店未外出。

2月21日

全天未外出,晚上在大雁塔附近流动采样点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之后回到酒店未外出。

2月22日

全天在西安大雁塔附近维也纳酒店居住,期间在酒店周围小饭店吃就餐(店名不详)具体不记得,之后回到酒店未外出。

2月23日

09:00打车(一卡通支付)去西安市霸桥区中秦驿卖车行4s店取房车;

12:00自医院做核酸(结果阴性);

15:00自驾车到咸阳盛世唐宫酒店房间居住,之后未外出。

2月24日

09:00自驾车返回土右旗萨拉齐镇;

22:00自驾医院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

2月25日

03:00集中隔离。

请与焦某某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属地乡镇(管委会)指挥部或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土默特右旗新冠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

年2月25日

土右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

土右旗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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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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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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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岱召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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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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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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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沙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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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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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波盖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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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峰山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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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部门联系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东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白云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达茂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固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稀土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土右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原标题:《东河、石拐、土右发布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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