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地多人因伪造核酸检测证明被处罚

2月25日,包头市固阳县忽鸡沟疫情防控检查站,民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过往车辆进行查验。当查验到一辆货车时,突然发现车内两人表情“有些不太自然”。

带着疑惑,执勤民警查看二人出示的由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中心卫生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但是发现字体似乎有些不对劲儿,于是要求二人重新扫码出示电子版核酸检测报告,这两人虽有不情愿但还是按照民警的要求做了。经民警比对发现:二人之前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进行过“PS”,将报告检测时间修改了。

据了解,被民警查获的刘某某与陈某某是货车的司机,二人从锡林郭勒拉载建筑用料运往包头,因为核酸检测证明超过48小时了,于是二人为了“节约时间”,干脆找朋友修改了检测时间希望以此蒙混过关,但是最终还是露了馅儿。

刘某某和陈某某因涉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固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日,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派出所连续查处多起伪造、变造、使用虚假核酸报告的案件。

2月24日、3月1日、3月7日,嘉尔嘎勒赛汉镇嘉青线检查站民警在执勤中发现,有货车司机和企业工人使用虚假核酸证明企图蒙混过关。经查,庞某某、杨某某(均系大车司机),李某某(为辖区内某企业工人),为图方便省钱,分别使用其手机编辑功能修改核酸证明日期。

庞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均对其变造使用核酸证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嘉尔嘎勒赛汉镇派出所依法分别对涉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发生后,为保证相关企业充分认识本次案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嘉尔嘎勒赛汉镇派出所民警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包头交通广播、阿拉善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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