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

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信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孟志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孟志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baotoushizx.com/btszz/1460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