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中学: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和普职比例的基础上,为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本着有利于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编制了我市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将《包头市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学籍管理部门要按照招生计划审核确认新生电子学籍,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国家学籍。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校舍、设施、设备、师资等办学条件,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市、区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中招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部门和学校,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1.年包头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
2.年包头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二)
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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