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酒驾被抓车主也面临刑罚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解裕涛)3月9日,包头市青山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名酒驾无证司机,同车男子武某因为把车交由无证酒驾的照某某驾驶被定为危险驾驶罪的同犯,将受到刑事处罚。

当日,青山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小型轿车异常,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门打开后,一股酒气迎面而来,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照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mg/mL,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对照某某询问后得知,3月8日夜晚,他与武某吃饭到凌晨三点,席间武某没有喝酒,照某某喝了十几瓶啤酒和四两白酒。3月9日上午,两人从石材厂干完活,武某开车拉着照某某离开石材厂,行驶到青福新城时,照某某提出想开武某的车练习一下,以便准备近日的驾驶证科三考试,随后,两人互换位置,行驶至国道被交警查获。民警表示,武某作为有证的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且饮酒后的照某某驾驶,所以武某作为危险驾驶罪的同犯,也将面临公安机关的刑事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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