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积金新政零门槛最宽松带来哪

本文转自:包头新闻网

优化缴存要件、放宽提取条件、放宽贷款政策……6月1日起,包头市公积金新政正式开始实施。“零门槛”准入,“最宽松”政策,无疑给市民尤其是有购房和贷款需求的市民送来了“福利”。新政实施首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受理部业务咨询办理量均有上涨。

新政实施释放“价格红利”

近日,记者来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青山区受理部,发现前来咨询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市民比平日多了不少。不管是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还是担保、抵押窗口,都有市民正在办理业务,各窗口的工作人员娴熟地办理着各项业务,市民咨询不断。

“新政策实施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一天最多时有人次;新政实施首日,仅上午就达到人次,全天业务量翻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青山区受理部主任贺丽娟介绍,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以来,很多市民打电话或到大厅咨询,窗口业务量更是出现明显增长,大部分都是冲着新政策而来。

记者随机采访了正在等候办理业务的市民郭女士,郭女士告诉记者:“新政策刚出来我就听说这次幅度特别大,不仅可以‘商转公’,利率也跟着降了,所以今天赶紧来咨询,我们好多同事都想‘商转公’,因为公积金贷款购房确实能省不少钱。”

郭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49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法为例,她从银行贷款按照年利率4.75%计算,每月还款多元;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多元。假设一直执行此利率,30年利息总额将减少近15万元。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有公积金缴存单位家,缴存人数33.8万人。一季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9.23亿元,共提取住房公积金5.9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为4.25亿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1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笔、.97亿元。

“零门槛”准入+“最宽松”政策

据悉,这次公积金新政策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居民、服务民生的制度作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发展科副科长马放介绍,此次新政策共涉及10项便民举措,实现了“零门槛”准入和“最宽松”政策。其中包括进一步优化了个人缴存者办理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件,对过去需要近三年的纳税或免税证明等“门槛”进行了精简,只需承诺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即可。

进一步放宽了贷款使用政策。“这次取消了间隔两年再办理贷款的限制、降低了首付款比例、提高了还款能力测算系数等,通过这几个方面政策的放宽,使职工购房时节约购房支出,提高购房能力。”马放说。

具体政策包括: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由房价的30%以上调整为20%以上。职工结清贷款后即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贷款申请时间间隔两年以上。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因素中的还款系数由0.4提高至0.5,提高借款人可贷额度。扩大异地贷款范围,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呼包鄂乌区域限制,调整扩大至全国范围,允许全国范围内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同时《个人信用报告》中近2年内无逾期记录,符合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可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放宽了提取政策,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以办理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取账户余额。取消“职工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持同一套购房手续不允许办理购房提取”的限制。取消“职工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允许办理按月对冲或余额对冲还贷业务”的限制。

马放告诉记者,新政中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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