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全是干货包头出台人社13条

拿干货出硬招

“人社13条”抗疫情助复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人社部门按照市委和市政府要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以稳就业为先,结合包头实际,制定出台13项措施,有序有效助力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

■援企稳岗政策全覆盖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企业优先拨付援企稳岗资金,在全市企业复产复工后,实现政策全覆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延长对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至年12月31日。今年2月中旬已拨付支企稳岗返还资金.37万元,惠及企业户、涉及职工7.2万人。

■加大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贴息支持。对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万元的贴息贷款,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可申请最高万元创业贷款;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今年以来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万元,带动就业人,同比增长.8%,有力发挥了创业支持就业的倍增效应。

■减免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有关费用

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在疫情期间为入驻创业实体减免租金、提供免费创业服务,对疫情期间为入驻创业实体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给予3个月减免费用的30%,最高达到50万元。

■“点对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

对于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对接,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以上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每人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主动对接发改、工信、农牧、统计等部门以及全市各大工业园区骨干企业,建立专班、专员、专线、专网,通过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目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开工户,涉及职工14万人,复工率74.82%。组织召开“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战‘疫’有你、青春有约”七校大学生招聘直通车活动,着力打造线上“春风行动”,畅通就业供需渠道,为企业尽快开复工奠定良好用工基础。截至目前,已有家企业注册并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就业岗位余个。

■开发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稳就业

依托劳动就业核心业务系统,开展农牧民工供求状况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农牧民外出务工的基本情况和服务保障需求。开发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因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人员和无法外出务工的农牧民工。依托现有的职业介绍和公共网络招聘平台,收集、登记、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用工需求,以及农牧民工求职创业需求,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搭建线上面试洽谈平台。今年以来农牧民工转移就业9.74万人,实现同比基本持平。

■开通工伤保险快速认定通道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延续执行国家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年4月30日。

■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允许其在疫情解除后补办。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减费政策执行期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8.1亿元。

■开辟引才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畅通招聘绿色通道,招聘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采取网上面试、考核等方式直接公开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工作急需,相关手续疫情过后补办;对符合《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层次的,由主管部门通过网上面试、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相关人才引进工作,并将考核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后直接引进,相关手续疫情过后补办。

■建立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及时开展奖励。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所需经费按规定渠道解决。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落实人事倾斜激励政策

对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或晋升高一级职务。对获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部门以上表彰奖励的,可超岗位聘用,在七、八级职员晋升时可破格任用。对参加援助湖北以及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其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服务经历,在职称申报时不受名额限制,因表现突出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级以上表彰的直接认定高一级职称,对获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可破格申报职称,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依法稳定劳动关系

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引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引导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弹性上下班等方式,尽量少裁员或不裁员。同时,对疫情涉及的劳动报酬支付、医疗期计算、休息休假安排、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延长争议仲裁期限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来源:包头日报

编辑:王玮琦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baotoushizx.com/btszz/1465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